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8040威尼斯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院、部门和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经学校工会研究并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实施新一届分工会换届及“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选举工作具体要求
各分工会换届及“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在学校工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分工会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各分工会主席及所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须按照学校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负责做好会前的动员、宣传、组织等各项筹备工作,结合各分工会实际情况对换届选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1、要加强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选举工作要在本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程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推进本部门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体现广大会员的意志,力求通过选举使个人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为广大群众服务的教职员工进入分工会委员会,使分工会组织能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3、要通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工会会员的政治热情和凝聚力,团结和带领广大会员发扬主人翁精神,立足本职,敬业爱校,积极工作,为部门的建设和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分工会的组成及部分调整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调整后的29个分工会为:
1、直属分工会(国际学院、8040威尼斯、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林学院分工会;
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工会;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5、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分工会;
6、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
7、风景园林学院分工会;
8、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
9、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
10、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分工会;
11、商学院分工会;
12、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13、旅游学院分工会;
1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15、理学院分工会;
16、政法学院分工会;
17、经济学院分工会;
18、体育学院分工会;
19、音乐学院分工会;
2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21、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22、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
23、后勤管理处分工会;
24、图书馆分工会;
25、信息中心分工会;
26、机关一分工会: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党校)、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保卫处)、离退休处、团委、株洲校区管委会、招生就业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档案馆;
27、机关二分工会:教务处(考试中心)、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高教研究所)、科学技术处(科技产业办)、社会科学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中心)、基建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期刊社、工会、政府采购与投标管理中心;
28、涉外学院分工会;
29、林业教学科研实验实习中心、芦头实验林场工会。
三、分工会委员的构成及基本条件
1、委员构成
分工会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分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人(书记或副书记)、文体委员1人、女工委员1人、福利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以上设置,会员数少的可以兼任。
2、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学校改革和发展事业,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2)具有主动服务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乐于奉献,善于调动广大教职员工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善于凝聚人心,克服困难,一心一意为教职工服务。
(3)敢于承担责任,具有为单位和广大教职工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客观公正反映教职员工的心声,配合学校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关工作。
(4)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分工会主席人选原则上为中层干部(各学院分工会原则上由学院党委书记或总支书记担任)。
四、分工会委员候选人选举程序及其产生办法
1、分工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在认真听取广大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反复酝酿,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10%以上。
2、分工会委员的选举必须召开本部门会员(代表)大会,在总结本届分工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必须实行差额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计票,现场公布结果。分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即可召开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议,选举主席,并根据委员设置进行分工。
五、“双代会”代表的条件、构成和选举程序
1、代表的条件
“双代会”正式代表必须是我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工作,能密切联系群众,敢于为群众说话,有担当,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并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2、代表的构成
依据《8040威尼斯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教代会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要充分体现以教学、科研为主的特点,其中教师(含科研人员)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鉴于此要求,各学院的教学科研人员代表应不少于本单位应选代表的80%,同时要注意老、中、青比例和职称的搭配,并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女教职工代表。
3、代表的产生
(1)代表总数按全校在编教职工人数的10%控制(其中教学单位控制在10%,非教学单位控制在8%)。各学院(单位)“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在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在认真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推荐出代表候选人,然后召开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10-15%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正式代表当选得票数,应超过本单位应投票人数的一半方为有效。考虑工作需要,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分工会主席一般应选为正式代表,如未当选则作为“双代会”列席代表。
(2)根据“双代会”工作需要,学校党政领导和工会有关负责人以及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应选为正式代表。学校党政领导分别参与到各自联系学院选举,不占各学院(单位)正式代表名额。
(3)不是代表的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双代会”的列席代表。
(4)学校历任老领导、劳模代表、不是正式代表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无党派知名人士、研究生会、学生会主席等作为“双代会”的特邀代表。
(5)各分工会代表名额附后。
六、选举结果的报送及时间要求
1、新一届分工会换届及“双代会”代表选举结果须经本部门党组织同意后以书面报告形式并加盖党委公章报校工会审批。
2、各分工会在3月15日前将换届选举结果报校工会。
3、各分工会及时做好此次会议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中国教育工会8040威尼斯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